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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的一九五八到二00六——国营年代的企业兴衰

2018-07-20

1958年,凉城县联合厂上马生产红毛酒。


1962年,地方国营凉城县红毛酒厂成立;1963年12月后,酒厂因为原料紧缺而停产。

        

    1973年,红毛酒更名为鸿茅酒。凉城县红毛酒厂在厂汉营原址完成重建,共计投资83.8万元用于更新设备,恢复和扩大生产;同时改革了原始配酒方法,采用隔水加热蒸煮浸提新技术。


1973年10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卫生局下发《关于同意凉城生产鸿茅酒的批复》,正式批准按内蒙卫生局重新核定的处方和制法标准生产鸿茅酒。

     

    1973年11月6日,乌兰察布盟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就鸿茅酒的出口生产问题向内蒙计委专题报告。


    1974年4月15日,第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鸿茅祛风酒(鸿茅药酒的外销品名)作为内蒙古中药代表参展。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鸿茅药酒由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监制,主要用于出口。曾远销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朝鲜、蒙古等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


1979年8月31日,马来西亚最大的华文报纸《建国日报》的国庆特刊,用了一个专版宣传来自内蒙古的历史名酒,并介绍了当地患者受益的事例。

     

    1980年,鸿茅酒厂迁址城关镇,鸿茅药酒年产能达到百吨。

    

    1981年,鸿茅祛风酒新加坡经销商“星马提炼药(星)私人有限公司”与该国10家中药经销商共同发起成立“新加坡中国成药药酒经销商会”。该商会现更名为“新加坡中国医药保健品商会”,是中新两国中医药文化和商贸交流的重要纽带。

     

    1987年,鸿茅酒获自治区优质产品称号,并列入地方名牌行列。


1992年,鸿茅酒更名为鸿茅药酒,被评为全国首届医疗保健精品博览会金奖。


1997年,鸿茅药酒走出内蒙,迅速风靡全国市场,年产4000吨仍供不应求,不少城市甚至出现了消费者深夜排队抢购的情形,其营销成绩创造了我国医药行业的一段传奇佳话。

         

    1998年,鸿茅药酒被国家中药保护审评委员会批准为中药二级保护品种。 


1997-1999年,在鸿茅药酒的龙头作用带动下,鸿茅集团产值、销售双双突破亿元,连续三年名列全盟(市)利税大户之首,成为凉城县工业的台柱子,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0年,企业更名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9月,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换发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0795。

    

    2003年11月25日,鸿茅药酒通过国家食药监局组织的非处方药遴选,被批准为甲类非处方药。

  

    2003-2006年,企业历经多次改制探索,最终导致连年亏损,严重资不抵债,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濒临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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